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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法院召开司法服务保障区国资国企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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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静  发布时间:2024-11-01 16:54:45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推辖区国资国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10月30日,九龙坡区法院在区“九久满意·亲清联盟”政企交流平台组织召开司法服务保障区国资国企工作座谈会。九龙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非,区国资委主任金峰,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伍晋,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陆军,市人大代表冯靓、肖伦,及9家区属国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金峰主任首先介绍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存在的问题挑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表示区国资委和各区属国企将与区法院加强沟通、争取指导,推动企业规范运营,减少诉讼解决事项。

  随后,9家参会企业围绕国有企业作为投资股东在强制清算中的责任承担、公司违法减资的法律后果、租金工程款债权清算等法律问题展开讨论交流。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企业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并对区法院近3年来办理的涉区属国企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指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市人大代表,九龙坡区盘龙新城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冯靓表示,此次座谈会有助于了解国有企业在改革突破中的实际需求,确保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健康运营,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市人大代表,九龙坡区疾控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肖伦表示,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面对面”交流,聆听企业发展心声,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值得学习和点赞。

  樊非院长指出,此次会议是区法院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应有之义,也是落实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对下一步工作,樊非院长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坚持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原则

  要按照“政企分离”“市场化运营”要求,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依法妥善审理涉国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工作交流机制

  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与国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搭建法院与国有企业双向交流机制,推动案件高效办理。

  三是加强纠纷调解工作

  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劳动争议、房屋租赁、金融借款等常见的涉国企纠纷,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协同多元化解。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