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阿姨,我和现在的妈妈
在一起生活很幸福,谢谢您!”
“刘阿姨,我这学期成绩进步啦。虽然爸爸不在身边,但我和妈妈、奶奶、妹妹住在一起很开心、很幸福,我也能帮助妈妈和奶奶干家务活。放暑假了,妈妈还要带我们去旅游。”今年7月2日,我就涉及同一未成年人小杨的抚养费纠纷及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两案例行进行电话回访时,小杨兴奋地告诉我。
小杨的亲生父母杨某与王某多年前离婚,之后父亲杨某带着他与张某再婚,不久张某生了个女儿,小杨又多了个妹妹,一家人其乐融融,生活平静而幸福。然而变故悄然而至,2022年12月杨某因误入歧途,即将收监入狱。杨某担心服刑期间没有收入影响小杨的生活质量,于是以小杨名义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离婚协议已经约定清楚,由你负担儿子全部的抚养费。如果你负担不起,儿子可以变更为由我抚养”。
“你扪心自问,有没有关心过儿子。你早就不过问儿子的事情,儿子不能由你抚养”。
2023年4月19日,我组织双方开庭时,杨某与王某在法庭上互相指责,针锋相对。庭审结束后,王某又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院,要求变更小杨由她抚养,并要求杨某承担抚养费。
两案是案生案,双方当事人互相耗着。既然当事人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小杨,那破题之法还在小杨。我仔细分析案情后,决定当面问一问小杨。
“刘阿姨,我现在的妈妈对我很好,我还是想和现在的妈妈一起生活,一起等爸爸回来。如果我和妈妈生活,还是要和舅舅、舅妈、外公外婆一家住在一起,大家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只有我一个人。”尽管有些紧张,声音也有些低沉,小杨还是努力地想把自己的真实意愿告诉我,生怕和现在的妈妈分开。
小杨的话让我安心不少,但小杨的想法是一方面,杨某服刑后,他的继母是否愿意继续照顾他?他和继母、奶奶生活在一起,能否得到妥善照顾?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再次当面询问了小杨口中”现在的妈妈”张某及奶奶罗某。
“刘法官,我现在的儿媳妇张某对我和老伴好得很。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后妈,她是真心把小杨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对待。”衣着朴实的罗某笑着对我说。“小杨从出生起就是我在照顾,孙子很依赖我,我也舍不得他。你不用担心我们照顾不好他,我和老伴每月有6000多元的退休工资,我儿子媳妇他们也有点积蓄,日子总过得下去”。
“刘法官,小杨三岁多的时候我们就生活在一起,女儿出生后,小杨也很喜欢妹妹。杨某服刑后,我愿意和婆婆一起照顾小杨。我有点积蓄,我娘家也会资助我。就算杨某被收监,我们一家人的生活也没得大问题。”张某真诚地告诉我。
掌握相关方意见后,我决定组织杨某、王某到庭调解,并将前述询问笔录交给双方阅读。“你看,小杨是真心喜欢现在的生活,她后妈和奶奶对他也好,大人还是要尊重娃儿的意见,以娃儿的利益为主”。
“刘法官,我晓得了,他们一家人对娃儿着实好。我尊重娃儿的意见,不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了。娃儿就让张某照顾,我每月给800元的抚养费。”
杨某看到王某作出让步,立即表示同意该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我当庭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至此,两案圆满解决。
审理案件,特别是家事纠纷案件,如果简单地依据法律判决,那可能最终的效果也只是“案结”但“事未了”。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避免案生案,就必须坚持能动司法,学会换位思考、学会共情,多点耐心,多点人情味儿,接点地气,细致了解当事人的真正需求,并以此为切入点,切实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