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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启明•人物”|邓晓光:以为民的情怀,做人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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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7 11:14:28 打印 字号: | |

    “学习法律后,最大的梦想就是毕业后做一名人民法官,手执法槌、身披法袍,定分止争,去解决一些别人解决不了的纠纷。西政的校训‘博学笃行、厚德重法’也一直在我的职业道路上生根滋长”邓晓光回忆到。

    让人敬重的人分两种,一种是在一件事情上敢为人先,出类拔萃,做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一种是在一件事情上自始如终,任劳任怨,做到了十几年如一日的坚守,真正把工作当做一份终生追求的事业。而邓晓光正是后者,他的心和名字一样透亮闪光,他用高效优质的办案实绩守护着公平正义,诠释着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

    2009年邓晓光参加工作的第一站在民一庭,一年后,他被组织安排到白市驿法庭,这一待,便是十四年。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如今的法庭副庭长,从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到如今沉稳内敛的“大叔”,岁月赋予了邓晓光一份睿智、一份儒雅。邓晓光说“从来到法院的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要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司法事业,要将全部的心血和智慧凝结在法庭内外,要怀着满腔的赤诚与热爱服务群众。十四年过去了,再度回首,我很欣慰,自己没有虚度年华”。十四年来,邓晓光共办理民商事案件4700余件,每年办案数量、质量均名列全院前列。曾荣获“全市人民法庭优秀调解能手”、九龙坡法院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嘉奖等荣誉,同时他也是白市驿人民法庭重庆市优秀青年文明号号长,九龙坡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员。

    关怀备至,践行“司法为民”

    百姓之事概无小事。当法官的日子其实并没有邓晓光当初想象的那般“高大上”,大多数时间都在“家长里短事”中,如离婚纠纷、赡养纠纷、借贷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涉农纠纷等,正是这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架起了他与群众心间的桥梁。

“邓法官,如果不是你尽心尽职,我今天晚上可能就要睡在大街上了”。在找到自己儿子后,黄大爷对邓晓光满怀感激之情。这是邓晓光当审判员时让他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原来,黄大爷是重庆綦江人,膝下有两个儿子,黄大爷只知道大儿子在广东打工,小儿子在九龙坡区白市驿开餐馆,两个儿子都对黄大爷不管不顾。2011年上半年,黄大爷只身一人从綦江坐车辗转多次来到白市驿寻找其儿子,找了许久也没有下落。在过路群众的指引下,黄大爷来到了白市驿法庭。刚开完庭从法庭出来的邓晓光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坐在法庭门口,出于职业责任感,邓晓光便上前询问。黄大爷称要起诉他的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听完黄大爷的讲述后,考虑到黄大爷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如果按照正常的立案、审判程序,无法解决燃眉之急。于是,邓晓光立即决定带领一名法警在白市驿各个餐馆挨家挨户地寻找。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根据黄大爷的零碎记忆和描述找到了黄大爷开餐馆的小儿子。令邓晓光没想到的是,黄大爷的小儿子不但没领情,反而责怪起邓晓光,认为将黄大爷带到他的餐馆不但影响其做生意,还会给其增加负担。交谈中,邓晓光了解到由于兄弟俩对赡养老人存在重大分歧,所以小儿子也干脆不管老人。了解事情原委后,邓晓光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地对其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劝解,小儿子最终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答应好好照顾父亲,并在过春节时与大哥商量共同赡养父亲的方式。临走时,黄大爷的小儿子也由衷地对邓晓光道了一声感谢。走出餐馆,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多,但邓晓光的心里有一种充实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必须有一颗为民之心,向善之心。我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百姓心中的公平正义,都关系到法律的威严和法院的形象。老百姓信得过我,信得过法律,才把难事、急事、烦心事交给我公断,我岂敢辜负又岂能辜负。这就是我坚守岗位、埋头苦干的动力和支撑。”邓晓光这样理解法官二字。

    “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邓晓光始终将“拉近群众距离,走进百姓心里”作为自己的办案理念,以“矛盾能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这和群众拉近距离的第一关就是“语言关”,作为一个外地人,要用重庆话和群众沟通交流才会让他们感到亲切、安心,于是邓晓光苦练重庆话,如今的他已能用流利的重庆话与当事人交流。他在处理案件中也特别注重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需求,积极寻找每一个案件“情理法”的结合点,运用多种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其扎实的办案态度、热情的服务,逐渐赢得了群众的尊重与认可,在老百姓心中树立了良好口碑。

    坚守信仰,书写“铁笔正义”

    有人说,法官是一个高危职业,经常要面对各种威逼利诱。对此,邓晓光这样理解:“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现实中,有的当事人情绪容易激动,往往因为不理解而把情绪直接发泄到法官个人身上,无理谩骂、拍桌子、耍横,甚至人身威胁等等,这些情况不是没有。作为法官,我们坚持依法办案,以法服人、以德服人、以理服人,耐心开展工作,让当事人理解你、配合你。法治的健康推进,一方面需要我们法律从业者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需要我们的当事人、群众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以此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这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目标,这也是我最大的感受和希望。”

    2014年,邓晓光审理了一起重大涉农案件,涉及300多名村民。起因是某公司租用了社集体100多亩土地进行农业开发,后来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按期缴纳租金。一直未领到租金的村民异常愤怒,经过多方协调仍未果。社集体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土地租用合同并支付土地租金,双方矛盾尖锐。开庭当日,80多名村民均来到法庭,部分村民在法庭上情绪激动,欲冲到被告席殴打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邓晓光见此情形,立马冲下审判台将情绪激动的村民挡在身前,并让法警立即控制场面,以免事态扩大。村民见此情形,便将矛头指向邓晓光,怀疑邓晓光与被告存在不正当来往,袒护被告利益,并对邓晓光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邓晓光虽然觉得委屈,但并未气馁。他经过实地走访,发现被告实际已经投入上千万,且开发已基本成形,如果一纸判决解除合同,实质上对双方均无益处。于是他多次到田间地坝组织双方调解,释法明理,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支付租金的调解协议。在拿到调解书约定的第一期土地租金后,部分村民自发来到白市驿法庭,将一面题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邓晓光手中。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在审判中确保公正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因此,在邓晓光办理每一起案件时,他都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分析案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态度都不偏不倚,不坐堂办案,能主动去群众中调查了解,进行现场勘察,全面、客观地收集、调查和分析证据,力争切实查明客观事实,杜绝主观办案。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使案件最大程度地得以公正处理,保证了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实现。

    服务基层,推进“诉源治理”

    白市驿法庭下辖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六镇,区域情况较为复杂,尤其近年来高新区升级发展进行大量征地和人员安置后,出现大量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物业纠纷案件,导致大量诉讼进入法庭。

    人民法庭处在法院司法为民的第一线,它在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协调经济社会关系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坚持面向本地实际,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诉源治理模式,解决人少案多的矛盾。在庭长的主导下,邓晓光结合辖区六镇实际,构造了独具特色的“1+2+3+6+6+57”一体化多元解纷机制,为矛盾化解提供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解决方案。今年5月的一起案件让邓晓光记忆尤其深刻,吴某与男朋友张某在一酒店住宿时发生口角争执,吴某从该酒店掉落摔伤,造成颅骨骨折和腰椎骨折,昏迷不醒。经警方勘验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案发后,女方父母找到张某和涉事酒店,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三方关系一度紧张,互不退让。女方父母便“闹”到了白市驿派出所,该所经研判,决定邀请白市驿法庭、白市驿司法所共同参与纠纷化解。邓晓光作为调解参与人,了解到伤者吴某治疗并未终结,伤情走势及后续医疗费数额并不确定,三方当事人对于责任划分存在重大分歧,案件调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邓晓光先后6次对三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阐明利害关系,充分释法析理,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邓晓光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市高法院强基导向“六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白市驿法庭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协作配合,着力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作为“诉源治理”的排头兵、先行者,我们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将该项工作开展扎实,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急难愁盼”。

    此外,邓晓光还主动作为坚持“走出去”,到辖区六镇定期开展“送法进村社、进校园、进企业”,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十四年来,他的脚步早已踏遍了辖区六镇的每个村社。在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他也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注重对辖区人民调解员法律业务的培训,发展壮大非诉调解队伍的力量,推动白市驿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健全预防在先、层层递进、专群结合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守正廉洁,维护“法律尊严”

    古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其中心意思是只有公正廉明,才能令百姓信服。这段话对于新时代的人民法官也同样适用。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

    邓晓光认为,廉洁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基石。人民法官的主业是充分运用法律,通过审查证据,认定法律事实,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客观公正地评判案件,妥善化解矛盾,制裁违法行为。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除了一手拿着法之重器制裁罪恶,一手握着天平恪守公正之外,定要怀揣一颗澄明之心、爱民之心、奉献之心,这样才能察秋毫、辨美丑,才能反躬自省、防微杜渐,法律的锐剑才能所向披靡,正义的事业才能一往无前。从法十四年,邓晓光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红线,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始终牢固树立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确立积极的人生评价,筑牢思想防线,形成发平如砥,执法如山的职业信仰和道德信守,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邓晓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司法为民”为己任,让一方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正义的力量和温度。“俯首甘为孺子牛,扎根基层为人民”,这正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扎根基层、撒播正义的真实写照。他一直在以为民的情怀,做人民的法官!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