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能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2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破产案件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白市驿人民法庭、西彭人民法庭。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3.6万元,比2018年增加287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1.1万元,比2018年增加535.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22.29万元,比2018年增加2339.52万元,主要原因是改造审判执行业务用房开办、运维费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一线案件审判、执行、押解等重点工作。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54.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出国事项安排;公务接待费44.7万元,比2018年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75万元,比2018年减少2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达到报废年限导致车辆购置费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20.92万元,比上年增加91.1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22.2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我院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8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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